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博士研究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 长:孙学阳
副组长:赵 洲
成 员:相关博导、教授
秘 书:白 莉
三、复试要求、内容及程序
1.加强复试各环节考核,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对弄虚作假、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考生,一经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严肃处理。
2.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3.复试时间:2023年5月29日14:30
4.复试地点:球盟会qm9雁塔校区煤科大楼612会议室
5.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外语和学术水平的考查,以及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等。
(1)外语水平考查
通过主考官与考生外语口语交流,考查考生应用外语进行交流和阅读专业文献的能力。
(2)学术水平考查
每位考生须准备能充分反映自己基本情况、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培养潜力、学位论文研究设想和精力投入等方面的PPT,并在复试时讲解,时间10-20分钟。
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听取考生讲解,与考生互动交流等形式考查考生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工作小组通过对考生有针对性的面谈,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6.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成绩=复试外语成绩(满分20分)+复试专业成绩(满分80分)
总成绩=0.6×(初试总成绩÷3) +0.4×复试成绩。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
(1)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确定拟录取名单;
(2)优先录取全日制脱产在校攻读博士学位的考生(考生全部档案须转入学校,并纳入博士研究生档案管理)。
(3)对于无培养潜质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最终录取名单以复试小组票决结果为准,拟录取者票数须超过投票人数的1/2票。
2.录取工作其它说明
原则上校内导师独立招生人数为2人,校外导师在招生计划许可的条件下限招1人。新遴选的导师首次独立招生人数不超过1人,项目博导限招1人,上述招生人数指标含“申请—审核制”、“硕博连读”、“直博生”等在内。
五、咨询与申诉
球盟会qm9,白老师,赵老师,029-85583188。
球盟会qm9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