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必须贯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系统观念六条原则(以下简称“六个坚持”重大原则)。这“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不仅是中国改革开放成功经验的高度凝练和提升,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以及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表明我们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因此,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些原则的科学性、整体性和实践性,从而准确把握和运用它们指导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进而推动中国式现代化顺利实现。
领会“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的科学性
科学性是指事物或某个概念、定义、论点、原则等符合客观实际,能够正确反映它们的本质和内在规律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六个坚持”重大原则,是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的基础上高度提炼出来的,它们各自有着科学的内涵。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在党的领导下部署和开展,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必须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必须确保改革始终沿着四项基本原则的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的根本立场,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价值取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满足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目标;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充分调动亿万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坚持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
守正与创新一体两面、辩证统一、互促共进,“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创新才能把握时代、引领时代。”坚持守正创新,是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思想指引;坚持立足于实践,突出问题导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在新的起点上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
制度具有全局性、稳定性,管根本、管长远。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根本,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形成成熟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指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改革必须符合法治规范,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必须科学总结改革经验,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不断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坚持系统观念,是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整体思维和辩证思想等,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等;必须坚持历史思维和底线思维,处理好眼前与长远、历史与现实、收益与风险等重要关系,增强改革可持续性、针对性、有效性等。
理解“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的整体性
整体性是指物体或事物在其整体上或本质上呈现出一种内在的统一性、关联性,而不是单个部分的简单堆叠或独自作用。整体性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合力作用往往大于单个力量或因素起到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从整体性角度深刻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的重大意义、相互关系等。
“六个坚持”重大原则是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要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一场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涉及改革主体、对象、动力、方略、方式、方法以及外部环境等等,这就需要进行顶层设计、系统规划、合理布局、有效实施。“六个坚持”重大原则中,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根本政治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其提供立场和依靠,坚持守正创新为其提供方向和动力,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为其指引重点和提供根本保障,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其提供基本方略和必要保障,坚持系统观念为其提供科学思维与方法。“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相得益彰,缺一不可,需要相向而行、整体坚持。“六个坚持”重大原则是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彼此之间相互支撑、相互作用,同时形成最强合力,切忌顾此失彼,或孤立地、片面地、静止地看待和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如有人打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旗号,在实践中干预司法,甚至绕开法治规范和要求,胡作为、乱作为;再如,有少数领导干部打着为当地谋发展、为群众谋利益的幌子,最后出台的政策或审批的项目成为烂尾工程,或让少部分利益集团获利。诸如此类现象的出现,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真正领会“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的整体性要求。
把握“六个坚持”重大原则的实践性
实践性是指事物或某个理论、原则、知识、经验等具有被运用于实践并能产生实际效能的一种特性。任何理论、原则、知识等,如果没有在实践中得到运用,并被实践所检验,它都是空洞的、僵化的、无效的。因此,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将“六个坚持”重大原则贯彻到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丰富实践中。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固树立“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意识,始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从而不断提升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就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把为人民谋幸福作为检验改革成效的标准;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要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坚持守正创新,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必须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要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不断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立足于实践,不断打破思想上、观念上的各种禁锢和束缚,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把创新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必须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管根本、管全局、管长远,把制度建设和完善作为工作重中之重;要锚定“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促进各项制度走向成熟和稳定;要坚持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不断健全各种制度体系。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必须做到依法执政,将党的活动和政府治理纳入法治的轨道;要加大立法,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全面推进严格执法,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加大普法力度,形成全民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社会风气。
坚持系统观念,要求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必须深刻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等观察事物和解决问题;要善于通过历史看现实、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好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宏观和微观、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特殊和一般的关系,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科学思想方法。
(作者分别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的建设研究所所长、博士研究生)